自然资源部矿业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有限公司建设的部级重点实验室,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山西大学、山西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三家单位参与共建。实验室聚焦矿业城市转型与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旨在解决矿业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地质环境保护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助力矿业城市转型开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为贯彻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方针,加强学术研讨与合作,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召开创新性研究,并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一、重点资助方向
1.矿业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
围绕矿业城市资源开发强度大、空间格局破碎、生态环境敏感等特征,构建适应矿业城市特点的自然资源要素分类分级与本底评价理论框架,揭示高强度开采扰动下自然资源要素的流转特征与驱动机制,揭示高强度开采扰动下自然资源要素的流转特征与驱动机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模型,为矿业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与自然资源资产的科学配置给予基础依据。
2.矿业城市矿产资源调查
围绕国家能源安全和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需求,聚焦非常规天然气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召开新能源矿产勘查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多源、多尺度一体化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等综合勘查方法,研发适用于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深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突破深地探测关键技术,提高深部矿产资源探测精度与深度,建立铁、铜、铝土矿等矿产资源成矿模型与预测评价体系,精准预测潜在矿产资源靶区,为矿产资源勘查部署给予科学依据,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
3.矿业城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面向矿业城市地质安全保障需求,针对采空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蔽性强、成因复杂的特点,重点召开基于InSAR、机载LiDAR、无人机与北斗高精度定位的空天地多源协同观测技术研究;资助复杂背景下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微小形变特征提取与多源异构数据融合分析算法;探索高强度开采扰动下的地质灾害孕育演化规律与成灾机理,为灾害科学防控给予理论依据。
4.矿业城市地质环境保护与污染处治
针对矿业活动导致的地质环境破坏与生态损伤问题,重点攻关“空天地”多尺度生态损伤精准识别与智能诊断技术。研究采煤沉陷区、露天采场及矸石山等典型场景下的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演化规律;建立矿区生态修复成效的长时序动态监测与量化评估模型,实现地质环境治理的精细化与智能化。
5.矿业城市地下开采空间资源化利用
针对矿业城市由于资源枯竭导致大量地下空间(废弃矿井、采空区)闲置浪费且伴随安全隐患的现状,重点召开地下空间资源的精准探测、稳定性评价与分类利用研究,建立适应不同地质条件的地下空间安全评估模型,召开地下空间在地下储能(抽水蓄能、压缩空气)、碳封存(CCUS)及物资储备等特定场景下的地质适宜性评价,服务矿业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二、开放课题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自然资源等相关领域研究工作经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自然资源等相关领域研究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须经两位具有高级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3.已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尚未结题的申请人本次不予申请。
三、课题资助类别
研究项目经费全部由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
四、申请程序
1.本年度根据实验室学科定位和开展目标,拟设立3-5项开放研究项目,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2年,最终资助额度将根据预算书和成果确定;
2.申请者根据课题申请指南中的研究方向填写《自然资源部矿业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3.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顺利获得后批准执行;
4.课题审批顺利获得后,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根据课题申请书和评审意见,编写课题研究任务书,报实验室批准后开始进行研究工作;
5.获资助的开放课题项目需联合本实验室至少1名固定研究人员参与研究,有利于促进双方合作与研讨;
6.评审未顺利获得的课题申请,不再另行通知。
五、课题及成果管理
凡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应主要以论文的形式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每个资助课题应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2篇(要求SCI论文为JCR分区Q3及以上);或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
课题验收时,发表论文的原件或相关的检索证明应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资料给予。成果在正式发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发表的论文需并标明本开放课题为第一或者第二资助。中文标注为“自然资源部矿业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英文标注为“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Investigation, Monitoring and Protection of Natural Resources in Mining Cities,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Grant No. XXXX)”。
2.发表的论文需以“自然资源部矿业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Investigation, Monitoring and Protection of Natural Resources in Mining Cities,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发明专利须以实验室依托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
3.鉴定成果和申报各类奖励时、取得的专利、经济效益等其它成果也须及时告知本实验室,征得实验室同意后,注明“本研究在自然资源部矿业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完成”,并将复制本送交实验室。
4.对本实验室的成员作为合作者的劳动,应在研究成果及发表的文章中有所体现。
5.数据类成果,知识产权归实验室(或实验室依托单位)的制图产品、数据集、数据库等,须给予授权书或承诺书。
六、注意事项
1.项目完成2个月内,需提交课题研究的结题报告1份,并提交相关成果的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由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验收。
2.开放课题项目经费实行合同管理。项目获准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划拨合同金额的80%,项目在合同规定期内全面完成任务,经验收合格的,自验收之日起1个月内拨付剩余20%经费,不合格者,不再划拨剩余经费。
3.取得资助的承担者,项目执行中所在单位有变更的,需向本实验室提交由原单位和现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变更申请》。
4.实验室优先支持能够来实验室访问工作并与实验室人员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的项目,拜访可按实验室科技人员同等待遇使用本室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
5.所提交的成果必须与选题和研究内容相关,且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开放课题的验收。
七、申请受理时间与要求
1.申请书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1月31日,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形式: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重点实验室(电子版为word的原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电子版申请书命名要求:2025年开放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姓名:汪雯雯
电话:18636617595
电子资料提交邮箱:kycszrzydcjcybh@163.com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380号(030600)
